近日,海关总署发布《关于公布<海关认证企业标准>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新标准”),正式出台了水运、航空、公路物流运输企业单项认证标准。公告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。
据银川海关工作人员介绍,截至目前《海关认证标准》体系已由“1个通用标准+进出口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、进出境快件运营人5个单项标准”的“1+5”模式扩展至“1个通用标准+进出口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、进出境快件运营人、水运物流运输企业、航空物流运输企业、公路物流运输企业8个单项标准”的“1+8”模式。新标准加入后,海关企业认证标准将更加全面规范。
据悉,新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整个贸易链的安全管理要求。一方面,为了防止疫情的传入传出,新标准中增加了疫情疫病防控管理要求,要求认证企业应具备疫情疫病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能力。另一方面,新标准虽然为物流运输行业单项标准,但影响范围不仅局限于物流运输企业,其将进出口收发货人、报关企业对物流运输供应商的评价管理也纳入其中,为所有类型企业贸易供应链中物流运输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参考依据,确保企业贸易合规体系的完整性。
据了解,2021年9月1日起,海关将按照新标准对已获得海关认证的物流运输企业开展重新认证。目前,新标准涉及宁夏企业共计4家,银川海关提醒物流运输企业:应尽快对照新标准进行自我评估和规范改进,在2021年3月1日新标准实施前达到符合新标准的相关要求。无法申请海关AEO认证的企业也可以参考新标准完善制度、规范改进,进一步加强自身合规管理,满足客户对商业伙伴的评价要求。(记者 肖梦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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